举 报 须 知
一、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中共哈尔滨市延寿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受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问题和县委管理的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二、受理信访举报的权限
受理信访举报问题原则上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属于哪一级党组织管理的干部,由哪一级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对不属于组织部门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举报注意事项
1、反映问题时,举报人应据实说明被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具体情节、相关证人、证物及相关证人的联系方式等。
2、举报人应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否则须承担法律责任。
3、报人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并详细填写联系方式,以便受理部门联系。对匿名或不署真实姓名的举报,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