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延寿县司法局
【职 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依法治县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工作。
(四)指导组织实施全县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衔接、安置和社会帮教工作。
(五)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对全县“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
(六)负责管理全县公证、律师工作。
(七)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与车辆等物资装备。
【联系电话】
0451---53030148
【办理地址】
延寿镇东公安街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