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寿御康华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医院的公示
作者:延寿县信息中心
更新时间:2016-12-09
| 标题 | 关于延寿御康华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医院的公示 |
| 内容 | 延寿御康华医院2016年2月24日经延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为民营医院。按照《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管理办法》经医院申请,拟定为延寿县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 受理电话:53013144 53024708 受理邮箱ysxrsj53013144@163.com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邮件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以便核实情况。我局对有关单位或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照相关规定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 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