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延寿县执行哈尔滨市的高龄津贴发放政策,我县老年人分不同情况可享受以下三种待遇:1、具有延寿县城乡户籍,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至89周岁(含89周岁)的并且必须是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高龄津贴100元;2、具有延寿县城乡户籍,年龄在90周岁(含90周岁)至99周岁(含99周岁)的所有老年人(低保和非低保家庭均可),每人每月可享受高龄津贴100元;3、具有延寿县城乡户籍,年龄在100周岁(含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高龄津贴500元。
主办:bet36在线开户 承办:延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省延寿县西公安街6号 邮编:150700 承建维护 版权所有:延寿县政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451-53027021 黑ICP备10001704号 网站标识码 2301290006 黑公网安备 230129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