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延寿县粮食局
【职 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行业管理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编制全县粮食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牵头组织实施国家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收购预案,负责救灾粮、军队用粮等政策性粮食的管理和供应。
(三)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加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粮食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制度的监督检查。
(四)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指导粮食产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和粮食产业化经营,组织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拟订全县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拟订全县粮食收购、储存、加工的网点布局规划,提出全县粮食仓储、物流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并组织落实。加强对农民储存粮食的技术指导与服务,降低粮食产后损失。
(六)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协调县内粮食产销区之间的平衡、调剂和城市间的粮食调运,组织开展城市间的粮食产销合作。
(七)组织实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工作。
【联系电话】
0451---53022679 5302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