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财函[2017]27号
延寿县旅游局等五单位: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按照黑财监[2017]5号文件《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以及下达的2017年度省级检查计划名单,我局财政监督检查局将在本年度对你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单位和时间
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由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县共检查单位5户(详见附件1);检查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15日结束(各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重点检查201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必要时可追溯相关会计年度或延伸检查相关单位。
二、检查的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监督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重点检查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内容:关注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有针对性地打击蓄意造假、编制多套报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和利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检查的方法
为了更好的完成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将采取调阅会计信息资料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法实施检查。为此,我局成立了相应的检查工作小组(详见附件2)。望各单位给予积极配合,做好迎检工作,向检查组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资料,有必要时可先进行自查自纠,主动上报存在的问题。
特此通知!
此函。
附件:1、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名单
2、2017年会计检查工作小组名单
延寿县财政局
2017年6月20日
附件1
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名单
序号 | 检查单位 | 被检查单位 | 单位类型 | 联动检查 |
1 | 延寿县财政局 | 延寿县旅游局 | 行政事业单位 | 是 |
2 | 延寿县财政局 | 延寿县广播局 | 行政事业单位 | |
3 | 延寿县财政局 | 延寿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 | 行政事业单位 | |
4 | 延寿县财政局 | 延寿县蚂蜒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 行政事业单位 | |
5 | 延寿县财政局 | 延寿县玉河乡政府 | 行政事业单位 |
附件2
2017年会计检查工作小组名单
序号 | 被检查单位 | 检查小组成员 | |
1 | 延寿县旅游局 | 王延辉、商文翠、滕志娟、郭禹宏 | |
2 | 延寿县广播局 | 王延辉、商文翠、韩雪梅、蒋鹏飞 | |
3 | 延寿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 | 王延辉、商文翠、韩风、薛景茹 | |
4 | 延寿县蚂蜒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 王延辉、商文翠、刘延平、孙永权 | |
5 | 延寿县玉河乡人民政府 | 王延辉、商文翠、王延超、徐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