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餐饮服务环节涉及中央厨房、公司性质餐饮连锁企业等食品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管理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5〕228号)、黑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类)审查细则。
【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管理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5〕228号)、黑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类)审查细则
【办理材料】
营业执照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设施设备布局,操作流程、从业人员健康证、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委托他人办理时要提供委托授权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地点】
延寿县东公安街路 48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联系电话】
0451-53028052
【办理流程】
申请与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审核---审批---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