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指导意见》(黑政办〔2016〕69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2017〕1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我市印发了《哈尔滨市农业三项政策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支持耕地地力保护,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保障玉米和大豆生产者基本利益,促进种植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在上级相关政策框架范围内,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本《方案》。
二、《方案》政策依据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指导意见》(黑政办〔2016〕69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2017〕13号)等文件,起草了本《方案》,经履行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相关程序后予以印发。
三、《方案》主要内容
本《方案》在以下几个方面明确提出了补贴工作实施要求:一是确定了耕地地力支持保护补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的基本原则、补贴对象,以及不得享受补贴的情况;明确了补贴标准统一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标准执行,以及补贴过程中面积核实、补贴发放、补贴监管等方面的要求。二是明确了农业三项补贴发放各环节责任单位、部门的任务。三是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检查等要求。
四、《方案》出台意义
本《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业三项政策补贴工作,有利于保护耕地地力,保障玉米和大豆生产者基本利益,促进我市种植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效益。
五、《方案》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本《方案》由哈尔滨市财政局负责解读(联系电话84853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