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流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理
【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主席令35号) 二、《哈尔滨市流动人员社会保障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第7号令) 三、《哈尔滨市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哈尔滨市人事局关于实施流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哈劳社发)(2002)128号 五、《关于流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
知》(哈劳社发2005)196号 六、《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3)78号
【申请条件】
流动人员档案
【办理材料】
人事档案原件(需提供原始档案)、本人申请纸质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存档人员工龄、岗位、工种认定表原件。
【办理地点】
延寿县西同庆街路 189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办理时限】
1工作日
【联系电话】
0451-53013023
【办理流程】
1、本人提出申请 2、参保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