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疑似重复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核查
【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黑人社函[2015]108号)
【申请条件】
接受疑似重复领取待遇人员信息协查函
【办理材料】
疑似重复领取待遇人员信息协查函纸质材料、疑似重复领取待遇人员信息协查复函原件。
【办理地点】
延寿县西同庆街路 189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联系电话】
0451-53018348
【办理流程】
办事流程 确定核查对象。疑似重复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以人社部社保中心每季度通过部级信息数据交换库提取生成的《疑似重复领取待遇人员核查信
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