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延寿县水务局主管全县涉水事务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涉水业务的论证工作;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组织水务检查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防洪抗旱、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和江河堤防及水库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等项工作。
2、机构设置:堤防河道管理站:10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8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5人;水利基层管理总站:13人;防汛抗旱办公室:5人;水利工程管理站:5人;新城水库:9人;关门山水库:8人;行政9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总体说明。2018年水务局部门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预算收支总额为5980.3万元,比上年增加443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专项支出。
2、收入预算说明。2018年延寿县水务局收入预算为5980.3万元,均为公共财政拨款。
3、支出预算说明。2018年延寿县水务局支出预算为598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1113.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1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8.68万元,资本性支出426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延寿县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13万元,与去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2018年延寿县水务局没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38.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未安排,政府采购工程类安排 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安排68.78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年延寿县水务局国有资产总额12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65万元,通用设备 53万元,专用设备无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5万元。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项目支出已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预计实施6个项目,完工后将组织绩效评价小组进行单位自评价。
八、名称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应单位购买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应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