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会计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发展计划,编制全县年度财政收支决算,对分配、再分配进行综合平衡,参与全县经济的宏观决策和管理,不断深化财税体制及各项配套改革,监督指导全县财政、财务会计工作。
2、机构设置
延寿县财政局内设机构:监督检查局:3人; 国库股:4人;预算股:2人;教科文股:3人;农业股:3人;社保股:3人;采购股:2人;行政政法股:2人;经建股:3人;综合计划股:3人;农村分局:3人;企业股:4人;国资办:3人;绩效评价股:2人;财源办:1人;评审中心:3人;会计股:2人;支付中心:2人;法规税政股:2人;办公室:7人。
二、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总体说明。2018年财政局部门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收入预算为1377.24万元,支出预算为1377.24万元,收支平衡。收支总额比上年增加234.34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资支出。
2、收入预算说明。2018年财政局收入预算1377.24万元,均为公共财政拨款。
3、支出预算说明。2018年财政局支出预算为1377.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719.6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96.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8.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1.2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2018年延寿县财政局“三公经费”预算没有安排。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47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年初财政局国有资产总额117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883万元,通用设备197万元,专用设备4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5万元。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局没有绩效评价项目。
八 、名称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应单位购买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应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