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业园区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研究制订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经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综合分析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情况,指导园区内单位的建设与管理,协调园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县政府授权交办,行使相关管理职能;负责行使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做好对外招商引资;负责园区建成区块的市政基础设施养护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
延寿经济开发区下设财税分局、招商局、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局4个科室。其中:财税分局2人,招商局2人,综合办公室3人,规划建设局5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总体说明。2018年黑龙江延寿经济开发区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部门预算收支总额为707.4万元,比上年增加267.1万元,主要是增加园区供气站补助。
2、收入预算说明。2018年黑龙江延寿经济开发区收入预算707.4万元,均为公共财政拨款。
3、支出预算说明。2018年黑龙江延寿经济开发区支出预算为70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125.91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1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延寿县延寿经济开发区机关运行经费8.8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编制说
2018年延寿经济开发区“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2.4万元,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延寿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安排16.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延寿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总额126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9万元。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项目支出已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预计实施3个项目,完工后将组织绩效评价小组进行单位自评价。
八、名称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应单位购买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应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